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0 17:28作者:城管局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阅读:字体【  

穆世松:

你不服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强拆决字〔2020009号强制拆除决定,向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局依法2020928日依法作出了滁行执复字〔2020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020103,在明光市城管执法局法制股办公室向你直接送达,你拒收。2020104,工作人员向你邮寄送达,被退回。20201010日,我局在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陪同下再次到达你住所地进行留置送达,因你将该文书扔出、拒绝签领该复议决定书,导致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在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向你公告送达滁行执复字〔20207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8)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相关复议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滁行执复字〔20207)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05502199927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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