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拟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10:44作者:城管局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阅读:字体【  

项目概况

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拟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http://cgj.chuzhou.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812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拟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约6万元

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最高限价:60000.00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对《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草拟、听证会的举办以及实施后立法效果评估阶段的后续法律等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起草文本、修订完善并经滁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磋商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询);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82日至2021812(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3、地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http://cgj.chuzhou.gov.cn/)

4、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8129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室滁州市琅琊西路88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8号

采购联系人:张文卒

电话:0550-2199927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5楼528室

联系人:杨庆永、彭蕾

电话:0550-3023099、13345501337

八、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拟等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