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滁分局“宣传+整治”保驾护航《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0-06-02 15:31作者:苏滁分局 高邮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阅读:字体【  

2019年12月21日,《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城管苏滁分局积极响应市文明办号召,积极开展“宣传+整治”行动,为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贡献一份力量。

多举措学习宣传《条例》,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一是加强自身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对《条例》中的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与激励、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文明行为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了解读,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下步向公众宣传夯实基础。二是从孩子抓起。执法人员在开展“城管蓝”护学行动同时,向学生、家长发放《条例》解读图册、文明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培养学生从小就树立文明意识,使文明的种子落地生根发芽。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发挥城管便民岗亭的桥头堡作用,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同时岗亭LED屏24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文明行为宣传标语。

出重拳整治不文明行为,当好文明行为的捍卫者。一是经营秩序整治。对小区、商业街、企业、工地等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为强化整治力度,实行早5点至早8点、晚5点至晚10点“薄弱时段”巡查,建立“早班+晚班”制度,确保管控无“盲点”。二是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加强对企业、工地等周边骑乘非机动车的人员进行文明劝导,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依法暂扣、拖移。三是文明养犬整治。向园区居民普及文明养犬准则,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捕捉、移送犬只收容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