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垃圾违法,苏滁城管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日期:2021-08-19 09:24作者:苏滁分局 张月来源: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阅读:字体【  

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来之不易,美丽亭城需要我们共同守护。然而,日常生活中乱扔垃圾的行为时有发生。众所周知,乱扔垃圾行为是不文明行为,事实上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乱扔垃圾更是违法行为。

8月17日,中新苏滁高新区城管执法人员就依据上述《条例》,对一起乱扔垃圾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责令行为人当场整改,并按条例规定处以罚款。

据了解,市容巡查队员在邻里中心广场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并向周边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过程中,巡查队员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正将手中的塑料袋随手扔在地上,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其带到附近城管岗亭交由城管执法人员处理。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城管执法人员就乱扔垃圾这一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了口头教育批评。在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当场改正。最终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维护城市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为此,苏滁城管倡议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和生活营造良好环境。